董监高切不可言而无信
2025-09-13 【 字体:大 中 小 】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昨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宣判,两名被告被判令向两名投资者赔偿约78万元,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两名原告基于对董监高增持承诺的信任,以及对由此传达出的积极信号的认可,决定投资公司股票。
然而,承诺方最终未履行增持承诺,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这显然严重背离了诚信原则。从被告的辩解来看,其以客观履行能力不足为由,试图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开脱,还提及股价下跌是市场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因素所致。
尽管上述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能作为不履行承诺的充分理由。一方面,董监高在作出增持承诺前,应审慎评估自身履行能力,充分认识承诺的严肃性与重要性,一旦承诺作出,就应竭尽全力兑现。但该案中,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可见其主观上并不具有完成增持承诺的意愿。另一方面,尽管股价下跌受多种因素影响,但董监高未履行增持承诺的行为,对投资者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新“国九条”强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更是明确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背景下,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诚信底线,岂能带头“言而无信”?该案件采用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更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对未履行公开承诺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猜你喜欢
构建全面“负责任”金融消保体系,夯实主体责任,陆金所控股入选为“年度金融消保与服务创新优秀案例”
6504
鼎龙股份(300054SZ)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6518
北京发布2023年度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备忘录
6145
铁货(01029):要约截止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股比例为约5676%
3745
宁德时代等在宁波投资成立新公司
3369
早报:曝三星Z Fold7开始量产 阿维塔回应风阻系数争议_Surface_海洋_颜色
5703
20城今年供地计划曝光:12城缩减超两成,1城大增
446
西部矿业(601168)7月10日股东户数105万户,较上期减少07%
7192
领克全新电动车实车图曝光 内部代号E335量产版或命名Z20
3665
芯片封测厂商涌向马来西亚 槟城居林成投资新热土
8608
邦达亚洲:英国央行如期降息 英镑承压下行
如何打破CUDA垄断?LLVM奠基人长文解读
“霓虹时刻”犹如充满惊喜的盲盒_演出_消费_观众们
特朗普汽车关税砸晕美股!三大指数齐跌,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072%
董监高切不可言而无信
李秋水怎么都想不到,神仙姐姐雕像不是李小妹,无崖子诓了所有人_画像_逍遥派_理想
中国平安拟发行境内债券融资工具 一次或多次发行 不含可转债
英镑兑美元技术分析:上行仍受阻,跌破12685将打开下行空间
中国派对文化:2024年亏损66884万元
公告速递:广发安泽短债基金调整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业务限额
